算了,不過,就只有今天,下不為例。
好了,別哭了,媽媽給你去買就是。
好吧,這次爸爸帶你去玩,以後不許再這樣耍賴哦。
必須拒絕孩子時絕不“心慈手軟”
玲玲生活在一個單親家庭裡。 做媽媽的,總覺得孩子沒有爸爸很可憐,所以玲玲有什麼要求,也盡量滿足。
甚至一些無理的要求,能做到的,她也一定做到。 玲玲一直被媽媽這樣寵著,也慢慢有了小脾氣。 有的事媽媽不答應,他就耍無賴,使小性子。 有一次,睡到半夜,孩子忽然醒了,硬是要吃水果。 半夜裡,到哪兒去買水果? 媽媽為難了。 她只能安慰孩子:“現在外面沒有賣水果的。我們再睡一會,天一亮,媽媽就給你去買,啊。”玲玲仍然不依,哇哇大哭起來。 做媽媽的最後也火了,把孩子狠狠打了一頓。 她也終於明白自己的溺愛害了孩子,也苦了自己。
很多的父母就是這樣自己給自己製造負擔的。
在該拒絕孩子的時候“心慈手軟”,孩子也就在這樣的“妥協”中放任自己,甚至變本加厲。
“下不為例”的話千萬不要說。 你給他破例一次,他還會貪心第二次。 而父母在孩子面前是最狠不下心的。 等到第二次,說不定又一句“下不為例”就過去了,而忘記孩子已經無理要求兩回了。 人的慾望是沒有止境的。 讓孩子嚐到了一次甜頭,學到了乖,後面就沒有罷休的時候。 人的慾望也是無限擴大的。 有了小小的便宜,還不夠,希望有更多的、更好的。 家長能滿足孩子到什麼時候呢? 一時的心軟,帶來的是無窮的“後患”。 有一天孩子要天上的月亮,難道你也替他摘下來?
一些原則性的事情,不能答應,就是不能答應。 比如孩子在半夜要起來玩耍,要吃家裡沒有的東西,你必須讓他明白,無論他怎麼鬧,這個無理的要求就是不能答應。 孩子“碰壁”了一次,知道耍賴也沒有用,那麼下次他也不會再如此了。
對於過分的要求,沒有“下不為例”可言。
留言列表